【聯合報╱記者李鋅銅/虎尾報導】 2010.01.29 03:53 am
 

雲林地檢署針對酒駕緩起訴者舉辦的法治教育,有人悔過書寫得努力而仔細,有人寫得十分有趣;但對填寫針對喝酒習慣的問卷調查,多數人都變得「很謙虛」,不敢據實以答。

觀護人詹榮輝表示,有人心擔心會留下不良紀錄,事實上,只是單純的調查,大家儘可放心。

6、70名酒駕被緩起訴者,坐在雲林地檢署教室內上法治教育課,還須寫「悔過書」,「本人因酒後駕車被警察臨檢,開始覺得有些抱怨,但後來釋懷很多……」有人寫出心裡話,也有人寫的內容十分有趣,「當初拚酒是為了表現男子氣概,因為女朋友在旁邊,後來吐了一地……」。

針對喝酒習慣填寫問卷,多數人就變得很保守。像問到「經常有喝酒的習慣嗎?」多數人選「1個月1次」。「酒後是否記不起喝酒前發生的事?」多數人的答案是「從未」。

10道題的問卷量表,總分8至12分,具有危險性消耗酒精量,總分超過13分,就是強迫性酗酒。許多問卷分數都不到5分,屬於安全範圍,係因多數人都擔心照實填寫會留下紀錄。

【2010/01/29 聯合報】

酒駕者到雲林地檢署參加法治課程,多數人填問卷不敢據實作答。
記者李鋅銅/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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