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3【18:10】〔中央社〕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為鎮民投保意外險,公所今天表示,今年的保單已從4月1日凌晨0時起生效。

虎尾鎮長林文彬指出,公所民國99年訂定「虎尾鎮鎮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辦理至今已有15人申請,今年編列新台幣150萬元經費繼續推動,保單已生效。

林文彬說,鎮民意外險投保對象,以設籍虎尾鎮連續滿4個月、年滿15歲以上鎮民,因發生意外事故而死亡者,每人可獲新台幣5萬元的理賠金;對於經濟困難家庭,應該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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