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國際會議中心(含布袋戲傳習中心相關設施)
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設計需求說明書--雲林縣政府
 
壹 計畫摘要與計畫目標
一、計畫緣起
雲林縣位於台灣核心地區,蘊含多元化文化特色及產業,雲林縣政府為配合國家交通與產業發展政策,近年積極推動重大建設,包括高鐵特定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虎尾園區等開發計畫,於「高速鐵路雲林車站」計畫逐步執行同時,引進台大雲林分部及醫院,冀望透過產業、學術、醫療、交通等建設之相輔相成建設效益,帶動地方發展,並定位為「科學教育生活城」,在雲林縣政府的積極推動相關計畫之下,將使得雲林縣產業、人文、經濟等方面加速發展,成為中部地區重要之發展基地。

高鐵雲林車站特定區位於雲林縣虎尾鎮,與斗六市、斗南鎮等鄉鎮結合成為雲林縣發展中心,亦因其位處於雲林縣之地理中心位置而扮演整合雲林縣東西向資源之重要角色,東與斗六、斗南之文化、教育、服務等發展核心串聯,並與西側麥寮新興工業發展之核心相互配合。於高鐵雲林車站特定區都市計畫公告實施以來,重要建設陸續啟動,包括中部科學園區虎尾園區及台大醫院虎尾分院的啟用,未來計畫基地西側中部科學園區虎尾園區之高科技產業、技術結合台大醫院虎尾分院之相關研發能量,將促使雲林縣成為高科技研究發展核心,進而帶動雲林縣產業升級及農業轉型,並配合高鐵站啟用及周邊交通系統之規劃,使本基地及周邊環境將成為中部地區交通運輸重要門戶,於雲林高鐵站啟用後,能帶動各類型活動,使相關需求因而產生,將促使虎尾鎮工商發展活絡。

為因應區域發展之需求及使高鐵特定區機能更具完善,期望藉由先期投資國際會議中心,引進會展中心與策略性產業,結合時代的脈動與社會的需求,兼顧文化傳承、社會教育的功能,透過民間投資能量,導入創意、具彈性之經營模式,結合高鐵、產業專區、科學園區、相關環境資源,建構整體之商業活動、文創、展覽及專業空間場域,促使「雲林國際會議中心(含布袋戲傳習中心相關設施)」成為提供多元化產業及人文會展之機會平台。


二、基地範圍
雲林縣政府所擁有之土地包括雲林縣虎尾鎮大學段160地號等7筆土地,總面積共為99,329.62平方公尺(參見圖2 計畫範圍圖),屬「高速鐵路雲林車站特定區」之行政專用區(參見圖3 土地使用分區圖),本計畫基地範圍則以地號160、161地號為主要範圍,面積約47,587平方公尺。


                                          圖1 計畫範圍圖

                                          圖2 土地使用分區圖
三、計畫目標
(一)打造雲林觀光新亮點
本計畫除提供在地藝術傳承及推廣、地方產業推廣行銷、行政會議中心及相關附屬服務設施之場域,同時本基地亦是具雲林特色之『多元交流場域』,成為雲林觀光新亮點。
(二)雲林指標性綠環境教育基地
從環境關懷及環境共生的理念出發,打造有機綠建築,使本基地成為雲林都市綠肺,同時也是雲林縣一處綠環境教育場域示範基地。
(三)公私合作模式
本計畫除由公部門進行先期投資外,未來經營管理階段可引進民間經營活力與創意,提高公共建設營運績效。


 
貳、基地條件
一、地理位置
本計畫基地「雲林縣國際會議中心(含布袋戲傳習中心相關設施)」位於雲林縣虎尾鎮廉使里,處於雲林縣地理中心之位置、虎尾鎮之北側,為「高速鐵路雲林車站特定區」範圍內。
基地東側有雲91線道路行經,南隅則為台大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院區(研發及育成中心)及產業專區、虎尾科技大學等,西則鄰近高鐵車站特定區,北則鄰近新虎尾溪。基地交通便捷,距高鐵雲林站約300公尺,距國道1號虎尾交流道(興建中)約為5分鐘車程(5公里),可經雲91線道路連接145縣道往北可達西螺鎮、往南可達虎尾市區、斗南市區,並銜接78線(台西-古坑)東西向快速道路(參見圖1計畫區位圖)。

                                                          圖3計畫區位圖
二、相關計畫
彙整本計畫區周邊重要開發計畫與交通建設,以檢討對本計畫之影響,分述如下:
(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虎尾園區
1.計畫概述
引進科技產業及提供研發用地,創造多元性之科技園區,促進中部地區之產業升級與地方永續經營,平衡區域發展。規劃開發面積97公頃,目前可供廠商申請租用設廠的面積達42.15公頃,目前核配率超過六成,現況已有友華生技、寶林生技、元翎精密等廠商進駐。
2.對本計畫區之影響
中科及未來四期一千公頃之開發需求,將促進本計畫區及週邊地區之產業發展,其中科進駐人口之生活機能需求,對於本計畫發展助益頗大。
(二)國立台灣大學雲林分部計畫
1.計畫概述
台大雲林分校計畫面積約54公頃,空間規劃類別分別有行政及教學服務區、宿舍區、運動休閒區、教學及研究區、醫院、及公共設施(備)區;目前台大醫院虎尾分院已於96年底正式營運,其餘土地尚未開闢。
2.對本計畫區之影響
為帶動本計畫東側發展之重大建設,具有文化教育、健康、醫療、照護等機能元素,若能提升其附加價值,將有助本計畫區整體發展。
(三)湖山水庫工程計畫
1.計畫概述
水利署規劃興建湖山水庫,完成後供應自來水,減少抽取地下水,可避免地層下陷持續惡化,亦可改善自來水供水品質。
2.對本計畫區之影響
滿足本計畫區用水需求、增加地區供水穩定度、提高民生用水水質周邊及區內之各項產業資源(如配合虎尾布袋戲、中科或台大等),吸引人潮並提昇開發商投資本計畫區之興趣。
(四)西部走廊高鐵建設計畫
1.計畫概述
雲林車站中心里程為TK218+480,採高架式車站,含四股道及二邊式月台,已於97年2月29日委託規劃設計車站專區。
2.對本計畫區之影響
通車後將納入台灣西部一日生活圈中,並成為雲林之重要門戶樞紐,促進本計畫區開發及帶動周邊發展契機。


                         圖4雲林高鐵站示意圖-圖片來源:大元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五)東西向快速公路台西─古坑線(台78 線)
1.計畫概述
路線西起台西鄉南方之西濱快速公路,東行經台19褒忠南方、土庫北方與中山高速公路相交,再經台1、台3至第二高速公路古坑系統交流道,形成雲林縣中部濱海地區與山地間完整快速公路系統。已於民國95年4月全線通車。
2.對本計畫區之影響
高鐵車站特定區可透過縣道158線與之銜接,增加計畫區對外交通便利性,且東西向快速公路之建立,帶動雲林離島工業區之開發與雲林縣境內各鄉鎮之經濟發展。
(六)高速鐵路雲林車站聯外道路改善計畫
1.計畫概述
配合高鐵周邊聯外道路之系統包含:新闢高鐵橋下道路(車站南側)、新闢高鐵橋下道路(車站北側)、增設土庫交流道工程、土庫交流道聯絡道路改善工程以及新闢斗六聯絡道路改善工程等5 條道路。
2.對本計畫區之影響
與本計畫區直接相關為斗六聯絡道路,未來將可提升本計畫區聯外交通可及性,完善生活、生產活動之便利性。
(七)高鐵車站特定區計畫(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嘉義、台南)
1.計畫概述
高鐵車站特定區計畫包含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嘉義、台南等縣市,依據其周圍地區合理發展予以規劃之都市計畫地區,其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包含高鐵車站專用區、產業專用區、住宅區、商業區等使用分區,以及道路用地、公園用地及學校用地等公共設施用地,未來透過都市計畫程序,合理規劃車站特定區之未來發展,使其具備完善的公共設施,合宜的土地使用分區,創造新多元性的市鎮中心。
2.對本計畫區之影響
區位地段之高鐵車站特定區計畫係依其實質發展潛能、空間發展特性、與周邊聯外交通運輸連結關係,並結合當地產業特色、地區風貌,塑造獨特都市意象及配合周邊相關計畫發展所賦予之發展定位,高鐵特定區計畫不僅深具多樣功能性,同時也是民眾居住、休憩的場所,本計畫區未來於發展策略及實質發展規劃,將參考各車站特定區計畫相關內容予以檢視本計畫區未來各型態發展之適宜性,創造獨樹一幟之地方特色。
(八)農博公園
1.計畫概述
縣府預計於2013年10月舉辦農業博覽會,主要場地位於虎尾空軍基地17.8公頃土地,除展現雲林農業特色外,將結合高鐵特定區內有關行政、產業、運動區域的規劃,經由農博的帶動,建設出可以讓雲林人夢想起飛的高鐵創意園區。
2.對本計畫區之影響
農博公園緊臨高鐵特定區,未來將與本計畫區共構成一面狀之發展,本案於規劃設計時應考量與其之發展。
(九)森林運動公園
1.計畫概述
本公園主要位於雲林高鐵特定區內之體育場用地,雲林縣政府計畫打造成為全國第一座森林運動場,讓雲林縣民有更多的運動選擇。
2.對本計畫區之影響
本公園位於雲林高鐵特定區內,未來將與本計畫區共構成一面狀之發展,本案於規劃設計時應考量與其動線之串連及活動之安排。

                    圖5高速鐵路雲林車站特定區周邊相關計畫之發展圖
三、自然環境
(一)地形地勢
虎尾鎮地處雲嘉南平原之西北側,位於濁水溪的沖積扇上,地勢平坦,由東向西略為傾斜,海拔高度約49公尺。新、舊虎尾二溪流經虎尾鎮南、北邊境,嘉南大圳濁幹線貫穿鎮區。然本計畫區位屬新虎尾溪南側約200 公尺處,區內地形地勢均為平坦,由東向西略為傾斜,高度約為海拔25公尺。
(二)地質與土壤
本計畫區位屬雲林縣之中部,地質多屬由粘土、粉砂、砂和礫石所組成之現代沖積層;土壤則主要為粘板岩與砂頁岩混合沖積土、粘板岩老沖積土等較肥沃但排水較不完全之土壤。


(三)水文
新虎尾溪源自雲林縣莿桐鄉重興村,幹線長度為49.85 公里,流域面積為109.26 平方公里,為台灣次要河川之一。本計畫區之水系由新莊仔大排收集後向西匯入新虎尾溪集水區,依據西部地區治山防洪調查報告,本集水區為一般排水治理區;相關區域排水之建設,目前已於新虎尾溪設有六個水閘門,且本計畫區地勢平坦,歷年亦持續進行排水系統之改善維護,較無防洪排水之嚴重問題。
(四)斷層
依據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資料、五十萬分之一台灣活動斷層分佈圖及中央大學應用地質研究所活動斷層查詢得知,距離本計畫區最近之斷層為古坑斷層(位基地東側,距約20公里)、九芎坑斷層(位基地東南側,距約20公里),整體而言,本計畫區雖未位於已知活動斷層帶上,但依台灣地區現行地震區劃分,虎尾鎮屬強烈地震區,未來應進行都市防災規劃,建立安全社區之規劃內涵,並檢討都市防救災系統,以減少生命財產之損失。
(五)氣候
1.溫度
虎尾鎮屬亞熱帶地區,夏天長,較為炎熱,但有陣雨調和,冬季較短。年均溫約23℃ ,全年溫度在15~30℃之間,十分適合耕作居住。雲林縣西臨台灣海峽,海岸線長,平原地區年平均相對溼度約在80%左右。
2.降雨
依據中央氣象局雲林觀測站近十年(1999-2008年)之觀測資料顯示,雲林地區近十年之平均降雨量約為1742公釐,受梅雨季節及颱風季節之影響,降雨主要分佈於五月至九月間,以七月至八月的降雨量最多,降雨量介於350至450公釐間,其月降雨日約17日,而以十月至翌年二月之降雨量為最少,降雨量介於15至45公釐間,月降雨天數僅2日。整體而言,雨量集中於夏季佔全年的80%,而冬季則較乾旱。

四、社會經濟環境
(一)人口現況
本計畫區位於虎尾鎮,為瞭解計畫區人口發展情形,比較雲林縣於中部區域人口發展情形,以及以計畫區人口數佔雲林縣、虎尾鎮人口數之比例變遷,分析計畫區人口消長之情形。
1.人口成長與變遷
(1)雲林縣人口成長概況
民國97年雲林縣人口總數為723,674人,較民國88年746,241人,十年內人口降低22,567人,平均增加率為-0.33%。較中部區域近十年人口平均增加率0.43%為低,且雲林縣佔中部區域人口總數百分比從13.38%降低至12.58%。
另從人口自然增加及社會增加情形來看,近十年雲林縣人口自然增加率為0.31%,低於中部區域0.58%,社會增加率為-0.54,負成長情形大於中部區域-0.15;從每五年成長情形來看,前後五年自然增加率均呈現低於中部區域,社會增加率持續負成長。結果顯示近十年雲林縣呈現嚴重人口外流趨勢。
(2)近十年虎尾鎮人口成長與雲林縣之比較
虎尾鎮歷年人口成長為緩慢增加,其平均成長率為3.55%,仍高於雲林縣人口平均成長率-3.12%,虎尾鎮之產業與社會發展狀況多年來已逐步上升,因此虎尾鎮之人口成長與變遷逐漸成長。
與過去10年虎尾鎮總人口數成長情形比較,呈現正成長現象,年齡組成結構中,顯示青壯人口為重要組成年齡。
(二)人口結構
從虎尾鎮人口結構來看,其幼年人口部分比例高於雲林縣,青壯年部分亦幾乎高於雲林縣青壯年人口比例,在老年人口部分,虎尾鎮老年人口比例亦幾乎低於雲林縣老年人口比例。
虎尾鎮幼年人口歷年雖都高於雲林縣幼年人口比例,但也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老年人口比例亦逐年上升,顯示出虎尾鎮「少子化」及「老年化」的現象。
五、產業現況
(一)雲林縣產業概況
1.一級產業
一級產業包括農、林、漁、牧業。雲林縣一級產業人口呈現逐年下滑趨勢。
2.二級產業
二級產業包括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製造業、水電燃氣業及營造業。雲林縣二級產業人口佔總就業人口比例由28%~34%不等,整體而言維持平穩的狀態。
3.三級產業
三級產業包括商業、運輸倉儲及通訊業、金融、保險、不動產及工商服務業及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雲林縣三級產業人口比例成長快速,可看出三級產業在當地的成長及發展潛力。
(二)虎尾鎮產業概況
由近年產業人口變遷可看出雲林縣主要的經濟活動是以第一級產業為主,次為第三級產業。虎尾鎮以三級產業較為發達,維持約35~38%的就業人口,且因位於雲林縣之中心位置,又靠近斗南交流道,交通方便,帶動全鎮繁榮,商業及公共服務業皆頗具規模,未來十分具有發展潛力;一級產業人口次之,約佔34~41%。
各別產業觀看,虎尾鎮以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成長幅度為最大,成長率高達200%,住宿及餐飲業次之(58.33%),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再次之(40.74%)。
相較雲林縣而言,一級人口並不多且低於雲林縣平均;而二、三級產業,產業活動較為熱絡,約佔22~27%左右,持續高於雲林縣平均,其中以製造業為主,但呈逐年降低的趨勢。

六、地方藝文特色分析
雲林縣重要文化資產「布袋戲」-擁有百年歷史,是農業社會典型文化,常民生活與廟會慶典重要表演藝術,是台灣具代表性的精緻傳統戲曲文化,是古典美學的呈現,是精彩豐富的表演藝術,是世界各國通識性的文化藝術。其特色側重五音分明、咬字清晰,才能讓觀眾感受到戲劇張力與劇情發展,劇中主角出場時營造角色出場前的氣氛、突顯出角色的個性;音樂烘托劇情強化氣氛;戲偶的操作方式將木偶的悲喜、哀樂更是要利用種種姿態來傳達,而這些也就是演師技藝的所在。
(一)雲林縣布袋戲之發展
1.雲林縣可說是台灣南部布袋戲的大本營,而早在清朝末期便依布袋戲演出時鑼鼓之介頭及戲中詞腔、歌調、戲路之差異而分為「白字」、「亂彈」及「潮調」三派:
(1)白字調:由泉州人所傳授,早期以台西、麥寮、北港、褒忠、東勢、四湖等地區為主。
(2)亂彈調:由漳州人所傳授,早期分佈於斗六、虎尾、斗南、西螺、二崙等地。
(3)潮調:由漳州府詔安縣傳入,早期分佈於斗六、西螺、莿桐、斗南等地。
2.各階段時期之發展:
(1)民國以前-草創時期:南管戲曲中加入大量口白,後漸由北管取代。
(2)日治時期-武俠戲時期:以武打劍俠為主,代表人物黃海岱及鐘任祥。
(3)戰後時期-金光戲時期:在人物及武功技藝上塑造出超能力及玄奇效果。
3.雲林縣布袋戲發展的特色:
(1)曲調豐富-其中潮調是縣內最具特色的曲調。
(2)口白生動-抑揚的語調,穿插輕鬆小調,把呆板木偶變成豐富有生命與感情。
(3)戲偶角色及臉譜繁多。
(4)戲偶及各項裝扮、演出道具豐富多元。
(二)雲林縣洲派、閣派與新興派的歷史、沿革與特色
雲林縣布袋戲技藝與發展,擅長用淺顯,風趣的口白、對話來吸引觀眾,同時也把民間武館、廟會宋江陣的武術招式大量應用到武戲的動作,開創出精彩的武戲。
目前雲林縣三大布袋戲派別有洲派(五洲園黃海岱)、閣派(新興閣鍾任壁)及新興派(如廖文和及吳萬響等);「五洲園」與「新興閣」為傳統鑼鼓布袋戲,新興派則為創新金光布袋戲。
【結語】
布袋戲文化在台灣已有百餘年歷史,雲林縣在發展地方文化-布袋戲也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如國寶級布袋戲大師黃海岱就是來自雲林,黃海岱的公子黃俊雄、孫子黃文擇等人目前則是揚名國際並享譽全台的布袋戲第一把交椅,雲林黃家四代對於布袋戲傳統藝術的承繼與創新,儼然是一部台灣布袋戲發展史,更是布袋戲薪火相傳的最佳典範,因此雲林縣可稱名副其實之「布袋戲之鄉」。

七、土地使用現況
本計畫基地現況平坦,為一草生地,目前並無相關建築設施。

                 基地現況1

                基地現況2

                基地現況3

                高鐵雲林站

                台大醫院雲林分院
八、都市計畫相關規定
本計畫基地位於虎尾鎮大學段,屬「高速鐵路雲林車站特定區」之行政專用區,本基地範圍應符合「擬定高速鐵路車站特定計畫書」土地管制要點及相關法規規範。
(一)開發強度
行政專用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50%,容積率不得大於250%。
(二)允許使用項目
1.行政專用區允許使用項目
(1)醫療保健服務業
(2)社會福利服務設施
(3)郵電設施
(4)社區安全設施
(5)公用事業及交通運輸設施之用水供應業之淨化、配送設備或設施,下水道抽水站,電力供應業之變電所等設施,有線電視系統經營之設備或設施,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業之設備或設施,廣播業之設備或設施,電視業之設備或設施(不含攝影棚),衛星廣播電視業之設備或設施
(6)公務機關
(7)人民團體
(8)社會教育事業設施及文康設施
2.附條件允許使用
公用事業及交通運輸設施之第一類電信事業之機房,市區汽車客運之場站設施,公路汽車客運業之場站設施,大眾捷運系統場站設施,鐵路運輸業場站設施,停車場經營業之營業性停車空間,計程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車輛調度停放場,油氣燃料供應業之辦事處,油氣燃料工業之整壓站。
*上述有關本計畫預計導入相關設施與現有都市計畫管制不符部份,將依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進行都市計畫個案變更,以符合都市計畫相關規定。
3.建築線退縮及院落規定
行政專用區建築物退縮依下表規定:
(1)面臨道路10~20公尺,應退縮5公尺
(2)面臨道路20~30公尺,應退縮5公尺
(3)面臨道路30~40公尺,應退縮5公尺
(4)面臨道路40~55公尺,應退縮6公尺
(5)面臨道路55公尺,應退縮6公尺
建築線退縮規定,如基地情形特殊者,得提經雲林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同意者,從其規定。
4.停車空間規定
本計畫範圍非位於住宅區或商業區,則依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第二章第十四節停車空間之規定辦理。
5.文化資產保存規定
建築基地內於開發施工中,若發現文化資產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若發現古物、遺址或文化遺跡等文化資產時,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之規定辦理。
(2)經發現文化資產依法採掘後,若採現地收存及展示者,並以露天收存及展示時,其收存及展示空間除得計入法定空地外,並得免依都市設計管制要點第六條第二項規定檢討綠化面積。
(3)經發現文化資產依法採掘後,若採現地收存及展示者,並以室內收存及展示時,其收存及展示空間之樓地板面積不予計算容積。
6.都市設計管制要點
(1)都市設計審議規範
行政專用區開發案之總樓地板超過1,000平方公尺者應辦理都市設計審議。應加強基地綠美化公共開發空間之設計,並經雲林縣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依建管程序申請建築執照。
(2)建築退縮留設人行通道
a.基地範圍北側及西側為「指定退縮留設4m人行通道」,基地範圍南側為「指定退縮留設6m人行通道」。
b.建築基地退縮留設之人行通道應與計畫道路人行道順接,如臨接計畫道路未設置人行道者,則應與車道高程保持約10至15公分之高差。
c.建築基地退縮之人行通道其材質與色彩應配合計畫道路人行道設置。
d.留設3公尺之人行通道範圍內,至少應留設人行通道面積六分之一種植開花灌木,高度不得高於0.5公尺,並維持至少2.25公尺寬之通行空間。
(3)建築物規劃設計
a.建築物之中央空調或其他設備之廢氣排出口風口以及地面有礙都市景觀之設施,不得設置於建築物主要出入口附近,並應加以綠美化。
b.建築物各向立面之附屬設施如冷氣機口、鐵窗、雨庇或其他影響建築立面之設施物,應考慮整體景觀規劃配置,予以細部設計處理,並不得妨礙緊急逃生路線與設施。

(4)景觀及綠化規定
a.特定區內法定空地之綠化面積不得小於二分之一。
b.各主要開放空間之綠化植栽以優先採用原生樹種為原則。
(5)公共建築無障礙設施
應依建築技術規則第十章「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及「公共設施建築物活動場所殘障者使用設備設計規範」等相關辦法規定辦理。


參 計畫經費與期程
一、興建計畫總工程經費 
本案總工程經費之預算含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費及建造工程費,共計約5.96億元。建造工程費含建築物結構體工程、敷地工程(含整地、景觀工程等)、布袋戲傳習中心室內裝修及傢俱設施工程、設備工程、勞安、空污、保險、品管作業及包商利潤管理費等,規劃設計案之造價不應逾越本金額。
二、興建計畫期程

肆 未來營運模式
傳統的公共建設從規劃、建設到營運階段皆由政府單位獨立運作,但政府單位在人力、財力、技術與營運的能量有限的情況下,適度的導入民間力量來興建及營運,除可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外,透過民間的經營創意與活力,可有效提高計畫執行的效益與永續經營的目標。
有關本計畫未來營運管理將視規劃之各項設施依其是否具收益性及投資誘因來決定其經營管理方式,如住宿、餐飲、賣店等具高收益性設施將委託民間經營(ROT),而相關文化展演設施因其具有文化(偶戲)保存與傳承之必要性,且回收年期長,建議未來可由縣政府統籌營運。
伍 空間規劃設計準則
一、空間需求
本計畫主要規劃設施內容包括布袋戲傳習中心、會議展覽設施及相關附屬服務設施,其相關空間單元需求說明如下。
(一)國際會展中心
雲林縣整體而言缺乏專業展覽場地及專業會議空間,因此為提供地方產業推廣行銷、大型活動舉辦、公務會議、學術研討會、商務會議、研習教室、社區及社團交誼等,將規劃完善之展覽場地及會議空間。同時為提高公共服務接待能量,提供會展活動、週邊產業支援服務、布袋戲研習學員及觀光旅遊等住宿需求,本計畫基地內另規劃相關住宿設施。

(二)布袋戲傳習中心
為提供地方藝文團體表演場域,加強地方文化深度及扶植地方文化產業發展,本計畫基地特別規劃布袋戲傳習中心,主要規劃有布袋戲故事館及偶戲專業劇場,以提供作為雲林縣推廣地方文化場域。
1.布袋戲故事館
雲林縣在發展地方文化-布袋戲已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儼然是一部台灣布袋戲發展史,更是布袋戲薪火相傳的最佳典範,因此布袋戲故事館主要以常設展、特展及相關研習等呈現這一部布袋戲發展史之精華。

2.偶戲專業劇場
「布袋戲」擁有百年歷史,是常民生活與廟會慶典重要表演藝術,是台灣具代表性的精緻傳統戲曲文化,因此本計畫特別規劃一處偶戲專業劇場,透過演師現場操作戲偶提供觀眾現場感受布袋戲之戲劇張力與氣氛。


(三)附屬服務設施
雲林縣為一農業大縣,農特產品相當多元且豐富,為提供地方農特產展售行銷及滿足民眾休閒娛樂等多元化需求,本計畫基地擬提供相對應之附屬服務設施,包括地方農特產展售之商店街、結合布袋戲主題之主題餐廳及可舉辦假日市集及相關活動(包括偶戲)之戶外開放空間,期待多元設施之共構可以打造本基地成為雲林另一個觀光新亮點。

二、空間設計注意事項
(一)動線規劃
1.本計畫基地緊鄰雲林高鐵站及園道,未來動線規劃應考量與雲林高鐵站區及園道之串連。
2.本計畫除需考量人車動線外,應特別注意不同經營管理者(委託民間經營廠商)的動線管理。
3.考量不同設施間動線之串聯及銜接。
(二)戶外空間規劃
1.綜合本區塊之人文歷史脈絡及未來建築配置等提出整體景觀規劃構想藍圖。
2.考量戶外舉辦活動、展演等相關活動之場域。
(三)與周邊空間串連與結合
本計畫基地鄰近森林運動公園、農博公園等開放空間,未來本基地之規劃設計應與其作結合。
(四)智慧綠建築規劃
1.依據「綠建築推動方案」訂定之「公有建築物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推動使用作業要點」中規定,中央機關或受其補助達二分之一以上,且工程總造價在新台幣伍仟萬元以上之公有新建建築物,必須在申請建築執照時必須通過綠建築候選標章,在完工申請使用執照時亦須取得綠建築正式標章。本案由於工程經費約5.96億之公有新建建築,因此本案必須進行綠建築之相關檢討與審核。
2.另配合行政院推廣「智慧綠建築推動方案」,建議未來本案規劃可將綠建築作更廣大的推廣,即將現有的綠建築加上智慧型省能、省水,或消防、保全……等高科技設備,提供簡潔、人性化及舒適的生活空間。
(五)建築設計
1.本基地地表下方約100公尺處之土層有長期地層下陷之狀況(約  3cm/年),惟目前均屬均勻沉陷情形,因此於建築設計時應考量其影響。
2.建築型態應符合雲林風土特色。
3.從斗六聯絡道至本計畫基地沿途為農業景觀,而本計畫基地北側亦為農業區,配合周邊地景及雲林農業大縣之意象,建議未來建築設計應考量農業氛圍之塑造。
4.會議空間應考量採彈性隔間,提供不同會議型態及人數使用可能性。會議空間設備應考量數位化需求,同時會議空間可考量規劃廁所及備餐室。
5.1000席集會廳除作為集會廳使用應考量兼作為表演廳及演講廳之可能性。
6.偶戲專業劇場之觀眾席規劃應考量觀賞距離與偶師之關係,同時偶師操作之後場應預留20人左右之空間作為教學觀摩之空間。
三、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本計畫需進行都市設計審議。
(二)若涉及其他相關法令規範應依其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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