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魚市場於民國85 年遷建完成,唯因先天條件不佳,營運一直未見起色,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依90 年1 月20 日(90)農漁字第891237951 號函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撤銷其經營許可證,92年1 月24 日經鎮代會一致同意,宣告走入歷史。
 虎尾魚市場位於虎尾鎮都市計畫區東南側批發市場用地(市十),面積約1.9288 公頃,於民國92 年停止營運後一直閒置至今,目前出租提供夜市攤販擺設及大型戶外集會使用,不符原有土地使用管制機能,且平日為閒置公共空間,易成為都市犯罪死角。經「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評估,於95 年7月6 日第6 次會議決議將此批發市場(市十)列管為需「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在案。
本鎮現有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等多所學校,又各項重大建設陸續設於虎尾鎮,如高速鐵路雲林車站、台中科學園區虎尾基地、及國立台灣大學虎尾分校等正開發中,開發完成後勢必帶動人文、科學之提昇。
為達到都市空間永續利用及促進地方發展,經雲林縣政府同意,本公所擬將該批發市場用地(市十)變更為社教用地,以促進地方人文環境之提升。
本次個案變更及是以本鎮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批發市場(市十)」為對象,為期使目標能達成,擬依都市計畫法第27 條第1 項第4 款辦理個案變更。
變更位置範圍
虎尾魚市場位於虎尾鎮都市計畫區偏東南側,虎尾鎮公所東側,現行土地使用計畫為批發市場用地(市十),面積1.9288 公頃。

基地現況分析
一、基地位置
虎尾漁市場位於雲林縣虎尾鎮平和里光明路68 號,現為位於行政區之中,距虎尾鎮中心地區約0.5 公里,與國道一號斗南交流道約有1.5 公里,鄰近土地使用多為機關、住宅區及農業區為多。
二、基地內部現況
基地內部現況目前共計有4 座建築設施,基地西側有公廁以及冷凍庫房各一座,基地北側則為污水處理設施,西側最大之建築物為市場主體建物,平面皆為停車位,計約四百餘位,基地內並無大型喬木與植栽設施,目前無使用情勢,呈現閒置,且基地需要清理與維護改善。
三、土地權屬
基地土地權屬屬鎮有財產。

變更理由
本案申請變更之理由為:
一、 虎尾漁市場因先天條件不佳,營運一直未見起色,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依法規定撤銷其經營許可證,目前供夜市攤販擺設及戶外集會活動場所,機能未能被有效利用且可能成為都市的犯罪死角。
二、 經「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評估列為急待活化之閒置空間。
三、 目前本鎮設有虎尾科技大學及多所高中小學,文風鼎盛,但區內缺乏圖書館等社教設施。
四、 虎尾鎮未來高鐵站及中部科學園區虎尾園區
等多項重大公共建設完工後,必定為地方帶動人文、科技之提昇,為達到活化都市閒置空間、土地永續利用及促進地方發展,擬配合地方發展變更市場用地為社教用地使用。
變更計畫內容及說明
本變更計畫位於虎尾鎮公所東側,目前土地使用分區屬市場用地(市十),變更計畫內容及面積如下:
變更市場用地 (市十)為社教用地,變更面積1.9288公頃。
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如下:
社教用地供圖書館、展演廳等社教機構使用,建蔽率不得大於50%,容積率不得大於150% 。
社教用地之建築基地,將來申請建築時,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五公尺建築,如有設置圍牆之必要者,圍牆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三公尺。
退縮建築之空地應植栽綠化,但得記入法定空地。
下表為變更內容綜理表、及圖 變更計畫示意圖。



實施進度及經費
一、辦理方式
開發範圍內之公有土地應依「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及「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五條」之規
定,辦理變更使用。
二、財務計畫

附錄、虎尾鎮社教用地(漁市場改建圖書館及青少年活動場)事業經營管理計畫
一、計畫緣起
本基地乃是虎尾漁市場雖已於83 年遷建完成,85 年底開始營運,惟因民眾消費習性改變,導致營運一直未見起色。至88 年6 月結束營業,目前則呈現閒置狀態,空間並無有效利用。又因本鎮之青少年活動空間不敷使用,遂有將漁市場基地周邊改建為青少年活動休憩使用,使本計畫之構想概念形成。而有鑑於基地面積充足,以及目前城鎮規劃新思潮中的新世代族群空間缺乏,故於本計畫中,加入青少年活動主題作為規劃方向,使目前漁市場寬廣土地變更為社教用地之特
色充分發揮。
二、計畫目標
本計畫期望打造虎尾新文化的聚集點並連結新世代運動風潮以及活動特色,使閒置之漁市場設施,轉型為引領雲林地區的新特色地方發展重點區域,並落實考量各世代族群活動權益的城市規劃發展風格,使虎尾鎮的地方特質邁向二十一世紀的優質城鎮大道。
計畫目標如下:
虎尾鎮新鎮立圖書館:全心數位化與資訊交流的圖書館
本圖書館企圖以數位化與資訊化為基礎件數條件,利用現有建築大跨距之設計風格,做為圖書與閱覽室的大尺度空間背景條件,讓使用者倘佯在優質的閱讀空間以及富含文化書香的場域。
虎尾鎮青少年活動主題區:青少年活動與直排輪溜冰場
青少年活動主題區乃是針對本鎮青少年設計之場區,主要利用戶外空間搭設運動場所,提供本鎮青少年一個發揮青春活力與展演個人風采的環境氛圍,展露虎尾新世代的無限活力。
三、計畫構想
基地機能
1.戶外空間部分設置有:
停車場、青少年廣場與景觀設施、公廁、咖啡與飲料販售站、垃圾集中場與親水設施。
2.戶外青少年活動場部分設置有:
直排輪溜冰場、球類運動設施、體適能運動設施、青少年展演舞台、直排輪與一般運動器材展售站等設施。
3.圖書館部分設置有:
圖書館閱覽室、視聽室、辦公室、洗手間、資訊檢索區、一般及兒童書庫、親子共讀區、參考室與學生自習室等設施機能。

四、營運計畫
圖書館部分:
圖書館是採遷館的方式,仍為虎尾鎮立圖書館,因此管理辦法與相關人事得依法配置並沿用原有規定。鎮公所原有編制5 人,籌組志工隊10 人,預計可達15人 ,足以妥善分工管理450 坪之室內空間,並無閒置或缺乏管理之虞。
戶外場地部份:
溜冰場、球場、販售站、廣場、舞台等戶外場地,建議採委託非營利組織經營管理的方式,負責往後場地的管理與維護,以避免公共設施與場地再次閒置 。民間團體或個人,如欲借用該場所,應依本所所訂管理規則辦理。
五、預期成果與效益
(1) 滿足區域場地需求。
(2)提供良好青少年活動空間。
(3)社區參與規劃設計過程。
(4)提高公共設施使用效益。
(5)運動與書香藝文之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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